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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580 |
點閱率:14489 |
日期:2007/03/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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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《亂Online》玩家誤買贓物、贓幣處理流程變更! |
《亂Online》玩家誤買贓物、贓幣處理流程變更!
親愛的同學們:
有鑑於帳號盜用情事層出不窮,基於保護玩家避免觸犯贓物罪, 即日起(10月30日)官方將不承認玩家於虛寶交易平台、網咖交易所取得之道具或亂幣的合法性,包含以下4點:
1.有償或無償交易
2.購買
3.收受
4.代他人保管
若是涉及被盜帳號者所遺失的贓物或贓幣, 不論是否能提出交易證明或相關文件,官方將先行鎖定帳號,待玩家簽立切結書後,一律回收相關贓物或贓幣後才能開通帳號使用。但若玩家於遊戲中所進行之正常交易者,不在此限。
亂學園提醒玩家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相關刑法條文如下:
普通贓物罪之相關法律條文
第 349 條
收受贓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搬運、寄藏、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因贓物變得之財物,以贓物論。
亂學園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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